转基因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按照规定明显标明。转基因食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成的食品。当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进行标识时,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标识:
(1)快餐业和零售业中难以识别的农业转基因生物,可在产品展示(展示)柜(台)、价签或设置标识板(牌)上识别。
(2)销售无包装、无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,可设置标识板(牌)进行标识。
(3)运输容器中安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未经包装直接销售时,可在容器上进行标识,也可设置标识板(卡)进行标识。
(4)销售无包装、无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,难以用标识板(牌)标注时,卖方应适当声明。
(5)进口无包装、无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,难以用标识板(牌)标注时,应在报检单上注明。
根据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》,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有5类17类:
(1)大豆种子、大豆、大豆粉、大豆油、豆粕;
(2)玉米种子、玉米、玉米油、玉米粉;
(3)油菜籽、油菜籽、油菜籽油、油菜籽粕;
(4)棉花种子;
(5)番茄种子、鲜番茄、番茄酱。
生产经营者对转基因食品的标因食品。转基因食品通常与非转基因食品一起销售。如果标记不清楚、不规范,消费者难以识别,容易混淆,知情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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